“川南人民图书馆大楼”旧址
保护范围:东北至中城公园3米,西南前段至图书馆围墙17米,后段至电信局20米,东南至影视中心大楼74米,西北至图书馆宿舍57米。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公布为泸州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泸市府发〔2001〕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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