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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湛田乡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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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属安福乡。

1949年前夕,属东江乡。

1949年9月,属第四区(会同区)。

1950年7月,成立5乡,其中湛田、吉富、李村乡属第四区(会同区),李家坊、新田乡属第五区(石上区)。

1956年6月,合并为吉富、李村、新田乡、属会同区。

1957年,撤销会同区,改属石上区。

1958年10月撤区并乡成立公社,属会同乡高峰公社,后改称会同公社。

1961年11月,设区扩社,成立新田、湛田公社。

1962年6月,新田并入湛田公社,属城郊区。

1963年3月,再撤区并社,仍为湛田公社,属县辖。

1968年10月,湛田并入会同公社,同年12月,会同公社易名湛田公社(驻会同圩)。

1972年10月,分设湛田、会同公社。

1984年6月,改为湛田乡,得名后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