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属池江、云山、双龙、新城四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部分属第三区池江、同心、联村、元龙、团结五乡,部分属第四区长江、新江、胜利、和平四乡。
1952年冬属第五区杨柳、长江、九水、板棚、联村、新江、池江、团结、高林、同心、杨梅十一乡。
1954年十二月增加了一个下坪乡(信丰县划入直至1957年2月)。
1955年改五区为池江区,乡未变。
1956年六月属池江、同心、板棚、长江、下坪五乡;同年九月并入新城区,次年三月恢复池江区,属池江、同心、板棚、长江四乡。
1958年秋成立五星公社(含横江),次年改称池江公社。
1961年冬析置长江、杨梅、横江公社。
1962年杨梅公社并入。
1968年长江公社并入;1983年五月改池江公社为池江乡。
1993年七月改池江乡为池江镇。
初名河口圩,后以圩前有池塘,又靠近河边而得名池江。
早期称河口圩,1983年5月改池江公社为池江乡。
1993年7月改池江乡为池江镇并沿用至今。
政府驻地池江镇池江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