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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元竹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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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属吴地。

南唐属泰兴县,民国属泰兴县五区,建国初期属泰兴县梯青区,1958年公社化时,沿用原乡名,命名为元竹公社,所辖区域为元竹乡、成仁乡、沿太乡,蒋徐乡以及芮霍乡的部分。

1963年划区建小公社,仅辖元竹乡范围。

1969年撤区建社时,将元竹、双芮、蒋徐、沿泰、成仁、潘兴等6个小公社以及樊阳(王庄河以北的生产队)佩璜(除姜黄河东的9户的一个生产队)两个小公社合并,重新组成元竹人民公社。

1983年复置元竹乡,2001年撤乡建元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