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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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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二十四年、吴王甲辰年(1364)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乡县。

明洪武三年(1370)湘潭州降为县,五年2县属长沙府。

明、清属长沙府。

1914~1922年属湘江道。

1937年12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属长沙专区,专署初驻岳阳,旋迁驻湘潭县。

1950年1月以湘潭县城关区建湘潭市,属湘潭县,4月复为城关区,8月析置湘潭市(县级)。

1952年属湘潭专区。

1953年湘潭市升省辖市。

1959年复属湘潭专区。

1968年属湘潭地区。

1980年2月复为省辖市。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

湘潭、湘乡2县划归湘潭市。

其时,湘潭市计辖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和湘乡、湘潭2县。

1984年12月从湘潭县再度析置韶山区。

1986年9月湘乡县撤县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0年12月韶山区撤区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2年8月撤雨湖、湘江、岳塘、板塘和郊区5区,建雨湖、岳塘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