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二十四年、吴王甲辰年(1364)为潭州府湘潭州和湘乡县。
明洪武三年(1370)湘潭州降为县,五年2县属长沙府。
明、清属长沙府。
1914~1922年属湘江道。
1937年12月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8月属长沙专区,专署初驻岳阳,旋迁驻湘潭县。
1950年1月以湘潭县城关区建湘潭市,属湘潭县,4月复为城关区,8月析置湘潭市(县级)。
1952年属湘潭专区。
1953年湘潭市升省辖市。
1959年复属湘潭专区。
1968年属湘潭地区。
1980年2月复为省辖市。
1983年湘潭地区撤销。
湘潭、湘乡2县划归湘潭市。
其时,湘潭市计辖雨湖、湘江、岳塘、板塘、郊区5区和湘乡、湘潭2县。
1984年12月从湘潭县再度析置韶山区。
1986年9月湘乡县撤县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0年12月韶山区撤区设省辖县级市,由湘潭市代管。
1992年8月撤雨湖、湘江、岳塘、板塘和郊区5区,建雨湖、岳塘2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