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为衡山县第四区南市乡。
1952年,属衡山县十三区。
1958年10月,设立燎原人民公社。
1959年1月,将高塘乡、南湾乡析出更名为草市公社。
1961—1989年,属(1960年1月后属衡东县)杨林区。
1984年2月,设立草市镇,另析出沙港、彭家园、香花、田心、吴家仓、横岭、黎明、山田、潇坪9村设立洣坪乡。
1989年5月,澈坪乡并入草市镇。
2015年12月,草市镇与高塘乡合并。
2016年,高塘乡成建制并入草市镇。
之后,草市镇各行政村也进行合并精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