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年间,公园社区居委会地域属郧阳府县管辖。
清嘉庆年间,郧县设东、南、西、北四乡19里109保。
公园社区居委会地域属郧县南乡十堰保。
民国11年(1922年),郧县设十堰区,公园社区居委会地域属十堰区。
民国29年(1940年),郧县设黄龙指导区,辖十堰、黄龙等12乡。
公园社区居委会地域属十堰乡。
1950年,郧县在是十堰境域内设4个区48给个乡1个镇。
公园社区居委会地域属十堰区大岭(谢家)乡谢家村管辖。
1956年2月,在实行人民合作化时,撤销大岭(谢家)乡,所辖区域并入十堰区十堰乡。
1958年9月,在实行人民公社时,十堰区改为十堰(五星)公社,十堰乡改为十堰管理区,谢家村(幸福合作社)改为谢家大队。
隶属十堰(五星)公社十堰管理区谢家大队。
1961年,十堰(五星)人民公社和白浪(英雄)人民公社合并重建十堰区,十堰管理区改为十堰公社。
属十堰区十堰公社谢家大队管辖。
1971年1月,十堰市撤区并社,隶属十堰市十堰公社谢家大队。
1981年5月,随着城市的发展,公园路沿线居民的增多,成立公园路南居委会属十堰市张湾街道管辖。
1984年5月,十堰市建立张湾区。
同时,将十堰市张湾街道更名为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公园路南居委会隶属张湾区车城路街道。
2001年12月,公园路南居委会更名为公园路南社区居委会,隶属关系不变。
2005年11月,公园路南社区居委会更名为公园社区居委会,隶属张湾区车城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