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成立中共七方区委,此地归七方区委所辖。
1953年第七区政府改为第七区公所,此地归第七公所管辖。
1956年5月,第七区公所改为七方区公所,此地归七方区公所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此地被命名方寨大队,归七方人民公社管辖。
1975年7月、撤区并社,原七方区所辖的潘岗公社及其下辖的6个生产大队归罗岗公社管理,此地归七方公社管辖。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的同时,更名为方寨村,1985年归罗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