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5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同年10月,设立金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金银生产大队、金银大队,管辖三个小队,王家院、张家院、李家院、卢家大院等村庄;设立三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三星生产大队、三星大队,管辖赵家院、王家凸、旗杆岭。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6年10月,更名为金银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三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79年2月,复名金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三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5月,撤销金银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银珠山村民委员会,简称银珠山村委会;撤销三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老龙庙村民委员会,简称老龙庙村委会。
2001年10月,将银珠山村民委员会、老龙庙村民委员会合并为老龙庙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