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5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同年10月,设立仓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仓房生产大队、仓房大队,管辖五个生产小队等村庄。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1966年10月,更名为仓房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
从1978年11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拨乱反正;1984年5月,复名仓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我国实行政社分设;1984年5月,撤销仓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仓房村民委员会,简称仓房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