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年间,属新打洪管辖;民国27年,属吕堰驿区管辖下的第13保;1939年至1948年,属双沟区金华乡管辖;1948年元月,本地称潘台村,属古驿区管辖;1949年,属张湾区管辖;1951年,属第一区(张湾)管辖;1952年,改称潘台乡,属张湾区辖;1955年,成立3个初级社,为张湾农业合作社、王湾农业合作社和潘台农业合作社;1956年底,转为高级社,取名为鹏程高级合作社,属张湾区辖;1958年,改称潘台大队,属油坊乡(国营卫星农场)辖;1959年属张湾公社辖;1968年更名为东升大队革命委员会,属张湾区辖;1970年改称潘台大队革命委员会;1981年复称潘台大队,属张湾区辖;1984年,改称潘台村村民委员会,属张湾镇辖;2003年,成立潘台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属张湾镇辖;2010年11月,属张湾街道办事处辖;2014年12月属肖湾街道办事处辖,该地名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