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长乐乡十一都。
民国时期,新屋阚、许家、刘家、阚王、洞头、垅下、下桂、枫林晏、曹家8个村庄,上桂、陈庄、沈家颈、凤仪堂王刘晏、凤仪堂庞龚、金师李、师家颈、沈家8个村庄,均隶属咸宁县里仁乡(驻石塔背胡家祠堂)垅下保(驻垅下)。
同年6月,新屋阚等9个村庄、上桂等8个村庄所在的垅下保,隶属汀泗区(驻汀泗桥东街)。
1950年,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上桂等8个村庄组成陈凤村(驻陈庄),新屋阚等9个村庄组成垅下村(驻垅下)。
2个村隶属汀泗区。
1951年1月,陈凤村、垅下村隶属汀泗区改称的二区。
同年4月,陈凤村、垅下村隶属二区久安乡(小乡,驻熊游)。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上桂等8个村庄组成明辉初级社(驻陈庄),新屋阚等9个村庄组成集丰初级社(驻垅下)。
1956年1月,小乡合大乡,初级社合并或升格为高级社。
明辉初级社升格为明辉高级社,驻陈庄。
集丰初级社升格为集丰高级社,驻垅下。
2个高级社隶属花纹乡(大乡,驻垅下)。
同年6月,明辉、集丰2个高级社隶属汀泗农村生产指导组(区级,驻汀泗桥西街)花纹乡改称的花纹管理区。
1957年9月,明辉、集丰2个高级社隶属一区(驻汀泗桥西街)花纹乡。
1958年9月,乡改称管理区,高级社改称大队,大队下设生产队。
明辉高级社改称为明辉大队,集丰高级社改称为集丰大队。
2个大队隶属汀泗桥公社(区级)花纹乡改称的花纹管理区。
1960年8月,明辉、集丰2个大队隶属鄂南森林工业局(驻蒲圻县随阳)花纹管理区改称的花纹林场。
1961年11月,明辉、集丰2个大队隶属咸宁县(与蒲圻县合并,驻蒲圻城关)随阳区(驻随阳)花纹公社。
同年12月,咸宁县分为咸宁县、蒲圻县。
明辉、集丰2个大队隶属咸宁县汀泗区(驻汀泗桥西街)花纹公社。
1966年3月,明辉、集丰(曹家划入永久大队)2个大队合并为明辉大队(驻垅下)。
1975年3月,明辉、集丰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的花纹公社。
1981年5月,明辉大队改称垅下大队。
1984年1月,垅下大队隶属汀泗区花纹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改称村,生产队改称村民小组。
垅下大队改称垅下村。
同年起,凤仪堂王刘晏、凤仪堂庞龚、金师李、师家颈4个村庄连为一片。
1987年9月,垅下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花纹乡。
2001年3月,垅下村隶属花纹乡、古田乡与汀泗桥镇合并的汀泗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