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鸡鸣乡,清末属分水区,1949年解放初为汉川县第十二区、第八区所辖,1954年分为民新、建民2个农业合作社,隶属汉川县广岭乡,1956年为建民、民星两个合作社,1958年分别改为大队,1959年人民公社化时为分水大队七屋中队,1959年恢复民新、建民,1966年合并为七屋大队,1967年划为脉旺区分水公社红七大队,1975年2月,由红七改为七屋大队,1984年撤销公社制,设立七屋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