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州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32年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3年为第七保,属仙居乡管辖;1949年仙居解放,属仙居乡管辖;1955年成立何家初级合作社;1957年为何家高级合作社,属盐池区管辖;1958年设立何家大队,属盐池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盐池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属仙居人民公社管辖;1978年属仙居管理区管辖;1984年何家大队更名为何家村民委员会,属盐池区管辖;1987年设仙居乡,属仙居乡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