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间形成自然村落,属荆门县管辖;清顺治三年(1646)属安陆府荆门县管辖;1912年属襄阳道荆门县;同年废除安陆府,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32年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1949年仙居解放,属仙居区管辖;1952年仙居区调整为乡,属仙居乡管辖;1955年成立复新初级合作社;1957年设复新高级合作社,属栗溪区管辖;1958年设立复新大队,属高峰人民公社管辖;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栗溪区管辖;1975年撤区并社,属荆门县仙居人民公社管辖;1978年属盐池镇仙居管理区管辖;1979年属盐池公社仙居管理区;1984年复新大队更名为福星村村民委员会,属盐池区管辖;1987年设仙居乡,属仙居乡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