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属平原省濮县一区。
1952年撤销平原省,属山东省濮县一区。
1956年属山东省濮县濮城区。
1956年撤销濮县并入范县,改属山东省范县濮城区。
1958年设立濮城公社刘坑大队。
1964年范县由山东省划归河南省,属河南省范县濮城区。
1968年区改公社,属濮城公社刘坑大队。
1983年公社建制撤销,属濮城镇。
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属濮城镇刘坑村委会。
1992年刘坑村委会分立为刘坑东村民委员会、刘坑西村民委员会、新刘坑村民委员会,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