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王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王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王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王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王村村民委员会,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