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属开州孝义乡。
民国初属濮阳县第十(柳屯)区。
1940年属濮阳县三区(昌湖)。
1941年属尚和县。
1944年改属昆吾县。
1952年复属濮阳县三区。
1958年分属濮阳县柳屯公社、岳村公社、清河头公社。
1984年设立濮阳市郊区,属之。
1985年分属濮阳市市区岳村乡,濮阳市郊区清河头乡、柳屯乡。
1987年分属濮阳县清河头乡、柳屯镇,濮阳市市区岳村乡。
2002年分属华龙区岳村乡,濮阳县清河头乡、柳屯镇。
2014年改置岳村镇。
2015年华龙区岳村镇的9个村,濮阳县柳屯镇的12个村,清河头乡的2个村,划入华龙区濮东街道。
2016年析濮东街道的23个村设立昌湖街道,后由工业园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