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属高店里张家集保。
1924年属东次区张家集保。
1930年属五区。
1946年属建春乡。
1949年属潢川县第六区李楼乡。
1958年属桃林铺公社的李楼大队。
1975年从桃林铺公社析出12个大队及传流店、江家集、黄寺岗公社各析出一个大队,归属成立的张集人民公社。
后因与其他公社重名,于1982年10月4日报经信阳地区信政公署,经[1982]97号文件批准,更名为龚瓦房大队。
1983年6月撤社设乡,撤大队设村,成立龚瓦房村民委员会,属张集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