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年(1732)划归三姓副都统管辖。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划归临江州(后改临江府)管辖。
1912年临江府于宝清设置分防。
1914年改为分治员。
1916年4月15日,“改设县治”,名为宝清县,隶属依兰道。
1929年2月,撒销道制,改由吉林省直辖。
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
1938年将饶河县七里沁河以西地区划归宝清县管辖。
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东安省管辖。
1943年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和东满省管辖。
1946年7月2日,划归合江省管辖。
1947年8月,划归牡丹江省管辖。
1948年7月,撤销牡丹江省,复归合江省管辖。
1949年5月,撤销合江省,划归松江省管辖。
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划归黑龙江省合江专区管辖。
1983年10月,将西南部的宏伟、岚峰两个公社划归七台河市管辖。
1985年1月1日,正式撤销合江地区,划归佳木斯市领导。
1991年,归双鸭山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