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城邑,肇起于商殷。
西周属卫,春秋属晋,为工商大邑。
战国时赵敬侯元年(前386)邯郸始为赵国都城,历时158年之久。
秦王政十九年(前228)邯郸属秦国,设邯郸郡。
西汉立赵国,仍都邯郸。
东汉末年除赵国,仍置县。
历代沿之。
1945年10月15日,始置邯郸市。
1946年4月设为晋冀鲁豫边区首府(边区政府驻邯郸市)。
1948年4月改属冀南区。
1949年8月,置邯郸专区,改邯郸市为邯郸镇,属邯郸专区。
1952年12月,邯郸镇复为邯郸市,仍属邯郸专区。
1955年邯郸市升为省辖市。
1957年峰峰市并入邯郸市。
1958年邢台专区并入邯郸专区。
1960年撤邯郸专区入邯郸市。
1961年恢复原邢台专区、邯郸专区,改邯郸市属邯郸专区。
1968年邯郸专区改地区。
1983年邯郸县并入邯郸市。
1984年邯郸市升为省辖市。
1986年武安县(1988年改称武安市)划归邯郸市。
1993年地市合并为邯郸市,邯郸地区所辖各县划归邯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