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至春秋时期,属牂牁国北部,战国至西汉河平年间(前28-25)位于夜郎国东北部,秦代所置象郡且兰县西部。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置牂牁郡,区境隶属之。
东晋咸和八年(333)于牂牁郡西部置晋乐县,辖今区境。
唐武德四年(621)置矩州,初为经制州,天宝三年(745)改羁縻州,区境亦属之。
宋开宝八年(975),置大万谷落总管府,区境隶属该府。
元属八番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
明归贵州卫,贵州前卫。
明万历十九年(1591)置新贵县,区境大部分属新贵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六月裁卫置贵筑县,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裁新贵县并入贵筑县。
贵筑县境东至龙里县西界30千米,西至清镇县东界25千米,南至龙里县北界60千米,北至修文县南界60千米,东南至龙里县西南界80千米,西南至惠水县东北界50千米,东北至开阳西南县界80千米,西北至修文县东南界70千米,广袤百余里,花溪地属贵筑县。
1913年1月,国民政府废贵阳府以其亲辖地置贵阳县,今花溪区地域为贵阳县所辖。
1914年1月,废清贵阳府,置贵阳县,属黔中道,为一等县。
1941年,贵阳设为市,原贵阳县中心(今南明、云岩二区)划为市辖区,市辖区外周边之地复称贵筑县,县治于1942年7月从贵阳城中市府路移至花溪河北岸蟠龙山南麓新址。
至此,贵筑县县治在花溪一直延续到1958年2月。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贵筑县,24日,贵筑县人民政府成立,治所在花溪镇原址不变。
12月中旬,置花溪、青岩、白云(今白云区)、水田(今属乌当区)4个区公所。
1958年2月24日,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原市郊各乡划分为花溪、乌当两区,以黔滇、黔桂公路分界,公路以南置花溪区,以北置乌当区。
1993年7月,小河镇划出,所辖13个村归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
2000年6月,金竹镇划归小河区。
2009年1月小碧乡划归南明区。
201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区,设立新的花溪区,以原花溪区、小河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溪区的行政区域。
至2022年3月止,花溪区现辖:青岩镇、石板镇、麦坪镇、燕楼镇、久安乡、孟关苗族布依族乡、湖潮布依族苗族乡、马铃布依族苗族乡、黔陶布依族苗族乡、高坡苗族乡、贵筑街道、阳光街道、清溪街道、溪北街道、金筑街道、平桥街道、小孟街道、黄河路街道、党武街道共有19个乡镇和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