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周万岁通天二年(696),置郝州(治所在今县北部)、犍州(治所在县西南部)。
宋为罗施(氏)鬼国地(治今县城)。
又另置姚州。
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罗氏鬼国安抚司,二十年(1283),置亦奚不薛宣慰司。
同年同城置亦奚不薛总管府。
大德七年(1303),罢宣慰司及总管府,徙顺元路宣抚司治于今县城,置木窝、普冲、普德长官司。
明代为贵州宣慰使安氏土司辖地,自设土官管理。
崇祯三年(1630),筑大方城。
以镇守将领方国梁姓命名。
清康熙五年(1666),于大方城置大定府,隶贵州布政司。
二十六年(1687),降府为州,隶威宁府。
雍正七年(1729),升州为府,今县为府附郭地。
1913年,废府,以府附郭地置大定县,隶黔西道。
1935年,属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1年,析县西部置纳雍县。
1949年,属毕节专区。
1958年,更名大方县,县以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