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今安龙县境属古夜郎国。
西汉时改隶于牂牁郡,宋代中期于今县城东北置安隆洞。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设置安隆守御千户所。
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永历皇帝朱由榔,由广西入驻安隆所,改安隆所为安龙府。
明永历十二年(1658),清军克取安龙府城,改安龙府为安笼所。
明永历二十年(1666),裁安南所并入安笼所名南笼所。
明永历二十一年(1667),升南笼所为南笼厅。
雍正五年(1727),升南笼厅为南笼府。
清嘉庆二年(1797),南笼府改为兴义府。
1913年9月,废兴义府,设南笼县。
1922年11月19日,改南笼县为安龙县。
1949年12月22日,国民党安龙县政府宣布起义,接受和平解放。
1950年3月25日,安龙县人民政府成立。
1958年12月29日,撤销册亨县建置,并入安龙县。
1961年8月18日,册亨县恢复建置,从安龙县划出。
1966年2月,建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81年9月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后,复称安龙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