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元年(1912年)至民国十五年(1926年),今武利镇属武利练。
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除团练建制,县下设区设乡,武利乡属第八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实施新县制,全县设4个区,武利属第二区。
1949年12月,武利乡划给合浦县管理。
1950年1月10日复归灵山县管辖,仍属灵南特区。
1951年6月,全县行政区调整后属第十区。
1957年9月,撤区并乡,实行大乡建制,保留武利乡。
1958年8月,改称武利人民公社。
1984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建制,改称武利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