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至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平山练。
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灵山县第二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十月一日,辖区的永凝一乡改为平山乡,永凝二乡改为永凝乡,永凝三乡改称平坡乡,由第一区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辖区分属平山乡、永吉乡、平坡乡和永凝乡。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起,属灵山县第二区。
1955年6月1日起,属平山区。
1957年9月起,属平山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平山)人民公社。
1959年4月1日起,属平山公社。
1961年6月5日起,属平山区平山公社。
1968年,建公社立革命委员会。
1980年5月,改公社立革命委员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为平山乡,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
1994年1月1日,平山乡改为平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