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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平山镇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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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至民国十五年(1926年),属平山练。

民国十六年(1927年)至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灵山县第二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十月一日,辖区的永凝一乡改为平山乡,永凝二乡改为永凝乡,永凝三乡改称平坡乡,由第一区管辖。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辖区分属平山乡、永吉乡、平坡乡和永凝乡。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起,属灵山县第二区。

1955年6月1日起,属平山区。

1957年9月起,属平山乡。

1958年9月,属东风(平山)人民公社。

1959年4月1日起,属平山公社。

1961年6月5日起,属平山区平山公社。

1968年,建公社立革命委员会。

1980年5月,改公社立革命委员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9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为平山乡,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

1994年1月1日,平山乡改为平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