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1月间,县革委根据董塘公社的烟竹、鱼皇两个生产大队和城口公社的新白、清迳两个生产大队干部、群众的要求,为便于领导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经韶关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烟青人民公社”。
1971年9月,乐昌县五山公社中山生产大队(后分为中山、前洞两个村委会)划入烟青人民公社管辖。
1972年1月,为纪念红军长征时经过此地,将烟青人民公社更名为红山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撤社改为红山区公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辖清迳、新白、红山(后改名为新山)、中山、前洞、鱼皇、烟竹七个大队,1984年3月成立红山墟镇居民委员会。
1986年11月8日,撤区改为红山乡人民政府。
1991年9月从墟镇居委会分出小楣水成立小楣水管理区。
1993年1月,撤销红山乡,改为红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