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尺原称九乡,圩镇具有悠久历史,始建于明代末期,是平远、江西乡邻出入的咽喉驻足之地。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至明末清初,九乡属平远县义田都所辖。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废都、堡建制,平远县设15个乡,九乡属其中一个乡,并一直保持到清末。
民国期间,九乡先后被划为平远县第二区、第一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因建八尺新圩而更名为八尺乡,属平远县第一区公所所辖。
1949年5月,平远解放后,八尺属第二区。
1952年,平远、蕉岭合县时,八尺属蕉岭县第六区。
1954年,蕉平两县分治后,八尺划为平远县第二区。
1956年,撤区设立八尺乡。
1958年9月,八尺乡和河头乡合并,成立八尺人民公社。
1961年1月,八尺和河头分为两个公社。
1983年11月,撤销公社,设立八尺区公所。
1986年11月,撤区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