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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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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宝龙街道曾先后是越国、吴国、楚国的属地。

经吴国的拓展开发,龙岗一带人口渐多,日趋兴旺。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宝安县建立,宝龙在其内。

东晋、南北朝和五代、两宋时期,北方中原一带的人民因避战祸而迁居岭南,加快了这里的开发。

今龙岗一带的客家人,多为当时北方移民的后裔。

清朝初期,宝龙街道属新安县。

民国时期,宝龙街道属惠阳县。

新中国成立初期,龙岗乡先后属惠阳县第二区、第三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乡,第三区各小乡合并为龙岗、横岗二乡。

1958年10月,龙岗乡与横岗乡合并成立龙岗公社。

同年11月,龙岗公社改属宝安县。

1983年7月,龙岗公社改称龙岗区。

1986年10月,撤区建龙岗镇。

1993年1月,宝安撤县分设宝安、龙岗二区,龙岗镇隶属龙岗区。

2003年11月26日,龙岗区撤销龙岗镇改设龙城、龙岗两个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7日,宝龙街道从龙岗街道析出,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