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时海康县属象郡地。
西汉元鼎六年(前111),为徐闻县(含今雷州半岛),隶属合浦郡,为郡、县治所。
东汉光武帝建武十九年(43),为合浦县(含今雷州半岛),隶属合浦郡,为郡、县治所。
西晋武帝太康二年(281),改为合浦县(含今雷州半岛),隶属合浦郡,为郡、县治所。
齐武帝永明二年(484),为齐康县,隶属齐康郡,总领今雷州半岛。
梁武帝普通四年(523),为齐康县,隶属合州,为州治所。
隋文帝开皇八年(588),为隋康县,隶属南合州。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为海康县,隶属合州。
这是海康县名之始。
唐太宗贞观八年(634),为海康县,隶属雷州,为州治所。
唐玄宗天宝元年(742),为海康县,隶属海康郡,为郡治所。
唐肃宗乾元元年(758),为海康县,隶属雷州郡,为郡治所。
后梁太祖开平四年(910),为海康县,隶属海康,为郡治所。
南汉刘䶮乾亨元年(916),为海康县,隶属古合州,为州治所。
宋太祖开宝四年(971),为海康县,隶属雷州军,为军治所。
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为海康县,隶属雷州路,为路治所。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为海康县,隶属雷州府,为府治所。
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为海康县,隶属雷州府,为府治所。
1913年,府制撤销,为海康县。
县初属高雷道,后属南路行政委员公署,再改名为南区绥靖公署。
1949年4月,为海康县,隶属广东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5月~1949年11月26日,为海康县,隶属广东省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1月27日,为海康县,隶属雷州人民行政督导处。
1949年12月5日,海康解放,隶属广东南路专员公署,1950年9月,为海康县,隶属广东省高雷专区。
1952年11月,为海康县,隶属广东省粤西行政区。
1956年2月,为海康县,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
1958年11月16日,撤海康县建制,南渡河以南划归雷南县,南渡河以北划归雷北县,均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
1961年3月9日,恢复海康县建制,隶属广东省湛江专区,海康县名一直沿用至1994年4月26日。
1978年9月,隶属广东省湛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1983年9月1日,改为市下辖县新体制,隶属湛江市。
1994年4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康县,设立雷州市。
属县级市,委托湛江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