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建政时属河北区(3区)佘新乡(5乡)所辖的3个行政村;1955年11月撤区并乡时为“五四永丰高级农业合作社”5大队;1958年9月为“永丰公社佘新大队”;1961年11月分属“银达公社”;1966年11月改称“永丰公社红旗大队”;1968年4月改称“银达乡公社红旗大队”;1971年2月恢复旧名,时辖13个生产队;1983年3月改称“银达乡佘新村”,时辖13个村民小组;2005年8月属银达镇,同年9月将13个村民小组合并为7个村民小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