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前属河东乡第十保;1949年10月建政时分属河东区(9区)下河清乡三、四行政村;1953年7月属新立的涌泉乡;1955年11月撤区并乡后属下河清乡“永丰高级农业合作社”三、四分社;1958年9月属红旗公社五坝大队,同年12月属“清水公社下河清大队”;1961年6月属“下河清公社五坝大队”;1966年11月改称“红卫公社永丰大队”,1971年2月恢复旧名,时辖11个生产队;1983年3月改称“五坝村”,时辖11个村民小组;2005年9月将11个村民小组合并为6个村民小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