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时期,属陕甘宁边区新宁县第五区第三乡。
当时南仓村的社火搞得十分热火,民国33年(1944)11月,村长刘志仁出席陕甘宁边区文教英雄大会,荣获“特等艺术英雄”称号,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给他颁发了“新秧歌运动的旗帜”奖状,毛泽东还接见了他,送给他一条毛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仓村先后隶属常家沟门乡,湘乐乡;1958年成立南仓大队,属湘乐公社;1974年,从南仓大队析出北仓大队;1983年政社分设时更名为南仓村,属湘乐乡;1985年撤乡建镇,属湘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