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村镇明时分属十四、十五、十八、十九都,隶宁德县辖。
清初,十五、十八都划入周墩县丞辖治,十四、十九都仍属宁德县。
民国时称咸杉乡。
民国叁柒年(1948年)9月,咸杉乡划入周宁县辖后,析出蒲溪乡的碧岩、樟源,西社乡的枣岭、樟冈、詹家和咸杉乡的咸村、洋坂、桐坑、云芹共九保,设桃源乡。
1950年属第三区。
1955年9月改称咸村区。
1958年8月,改设咸村、枣岭、樟源三个乡(后改称人民公社)。
1959年1月,玛坑、沈洋并入成立咸村公社。
1961年8月,划为咸村、玛坑、樟源三个公社。
1963年3月,又合并为咸村区。
1966年8月,分设咸村、玛坑公社。
1984年4月建咸村乡。
1990年5月8日撤乡建镇,沿用至今。
下辖一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镇驻地咸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