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永春县被确定为2023年福建省级森林养生城市。
2023年10月,永春县被命名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23年5月,永春县入选2023年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名单。
2022年,永春县GDP总量为543.91亿,位列2022年泉州各县市区GDP排行榜第8位。
2022年12月,永春县被公布为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2022年12月,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布2022年度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市),永春县位列第9。
2022年10月,永春县牛姆林森林康养基地、雪山风雅颂森林康养基地被确定为2022年福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2022年8月,永春县入选2022年度县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百佳样本第93位。
2022年5月,福建省教育厅确定永春县为福建省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
2022年4月,永春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2022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2022年1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永春县为2021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1年12月,2021年全国工业百强县(市)名单出炉,永春县位列第94位。
2021年11月,永春县北溪文苑森林康养基地被确定为2021年福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2021年11月,永春县入选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名单。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永春县人口数量为42.25万人,位列泉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福建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7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1280位。
2021年4月,永春县上榜2021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市榜第93名。
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推介永春县为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永春县上榜。
2020年11月,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永春县上榜。
2020年10月,生态环境部命名永春县为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2020年8月,农业农村部推选永春县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
2020年5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永春县榜上有名。
2019年3月,永春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原中央苏区片区)。
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授予永春县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
2016年2月,永春县上榜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16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永春县为2015年国家园林县城。
2015年3月,永春县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
2011年12月,永春县上榜第三届全国文明村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