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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酉阳县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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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之地,古为《禹贡》梁、荆二州接壤之域。

春秋为巴、楚两国交界之地,秦属黔中郡,西汉高帝五年(前202年),置酉阳县,为武陵郡十三县之一。

三国时,酉阳北部和东部分属吴、蜀的武陵郡和涪陵郡。

两晋时,改汉酉阳地置黚阳县,辖湖南龙山、酉阳东部、贵州务川等地,西部属涪陵郡汉葭县地。

东晋南北朝时,改黚阳为大乡,境域东南部属大乡县,西北属巴郡奉州地。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酉阳县;十九年,原黚阳县的酉阳、贵州沿河等地置务川县。

唐朝时,改为务州、思州。

五代十国时,为当地冉氏所据称酉阳寨,并世袭其地。

北宋属思州。

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将思州部分地与酉阳寨置酉阳羁縻州,其辖地为现酉阳西部、秀山、贵州沿河县部分地区,此为冉土司统治之始。

元、明设酉阳州兼置酉阳宣慰司、宣抚司,先后隶属四川南道宣慰司怀德府、四川布政使司和重庆卫,兼领平茶、石耶、邑梅、麻兔四长官司(现秀山辖地及贵州松桃县部分地)。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改土归流”,废酉阳宣抚司为酉阳县,隶属黔彭厅。

乾隆元年(1736年),废黔彭厅,酉阳县改为直隶州,同时将邑梅、石耶、平茶、地坝四司地,并割酉阳之晚森、南洞、九江、苗江、日旗、月旗等地置秀山县,领秀山、黔江、彭水三县,酉阳州改属四川省。

民国二年(1913年)酉阳废州为县,隶属川东道。

1930年,县内设龚滩、龙潭、火石垭三县佐。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酉阳为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在地,领酉阳、秀山、黔江、彭水、丰都、涪陵、石柱、南川、武隆9县。

1949年11月后,置川东区酉阳行政专员公署,辖酉阳、秀山、黔江三县。

1952年9月,撤销酉阳专区,三县划归涪陵专区。

1983年11月,酉阳县改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简称酉阳自治县。

1988年5月18日成立四川省黔江地区,酉阳自治县划归黔江地区辖。

1996年,重庆市受四川省委托代管,隶属于重庆市黔江地区。

1997年3月14日,重庆直辖市成立,隶属于重庆直辖市黔江地区。

1998年2月,隶属于重庆市黔江开发区。

2000年7月,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改隶重庆直辖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