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之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
西周、春秋时,属巴国“南极黔涪”领地。
战国时期,先后分属楚黔中地、秦黔中郡。
秦至东汉年间,以境内七曜山为界,分属巴郡、黔中郡和临江县(今重庆市忠县)、涪陵县(今重庆石彭水县)。
三国至十六国成(汉)时期,属涪陵郡涪陵县。
南北朝宋时,县地改属巴郡。
齐,属巴郡临江县。
梁,属临江郡。
北周,初属临江郡,武帝保定初(561)属临江地分置的南都郡源阳县。
建德四年(575),属南都郡源阳县改名的怀德郡武宁(今万州区武陵镇)。
隋朝时期,县地属临州武宁县。
唐武德二年(619)分浦州(今重庆市万州区)之武宁县西界地置南宾县,为石柱建县之始。
五代十国、前蜀、后蜀循唐制。
北宋至明洪武十四年(1381),循唐制,隶忠州。
南宋建炎三年(1129),置石砫安抚司,马定虎受封石砫安抚使,建立局势机构,节制九溪十八峒。
元初,在南宾县地设立为石砫军民府,后升为石砫宣抚司。
元末,明玉珍据蜀,建立夏政权,改为石砫安抚司。
明洪武八年(1375),置石砫宣抚司,隶重庆卫。
十四年(1381),撤销南宾县,改为南宾里。
嘉靖四十二年(1563),改隶夔州卫。
天启元年(1621),石砫女宣抚使秦良玉勤王有功,升石柱宣慰司,隶夔州府(今重庆市奉节县)。
清顺治十六年(1659),石柱宣慰司隶川东道夔州府。
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土归流,置石砫厅,仍隶夔州府。
二十六年(1761),升为石砫直隶厅,直隶四川省。
1913年,改为石砫县,隶川东道。
1935年,改隶四川省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酉阳。
1948年,改隶四川省第九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驻万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正式成立石砫县人民政府,隶川东行署区涪陵专区。
1952年,隶四川省涪陵专区。
1959年,改为石柱县。
1984年,成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隶四川省涪陵地区。
1988年,改隶四川省黔江地区。
1997年6月18日,重庆恢复中央直辖市,随黔江地区改隶重庆。
2000年7月,直隶重庆市,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