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属巴国。
秦汉,属巴郡。
清顺治三年(1646年),名新场,属太平里;乾隆元年(1736年),属北里二甲;光绪四年(1878年),为北里四甲;宣统二年(1910年),属母安镇。
民国四年(1915年),属第一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置新镇,属第三指导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新镇与曹家乡合并置新曹镇,驻地新场。
民国三十年(1941年),由新曹镇析置新民乡。
1958年6月,改置双河管区,为红旗公社驻地。
1962年3月,双河管区改置双河公社。
1966年9月,双河公社更名新民公社。
1981年3月,更名双河口公社。
1983年3月,双河口公社改为双河口乡。
1985年6月,双河口乡改为双河口镇。
1994年1月,双河口镇更名新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