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年间,属九保六甲。
民国二年(1913年),属冉高乡团。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三区冉高联保。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坪高乡辖地。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冉高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一区人和乡。
1949年,属四区人和乡。
1952年8月,属二区人和乡。
1953年3月,以高楠之名独立成乡。
1954年2月,高楠乡划为南桂、高桩2小乡。
1956年11月,南桂、高桩2小乡合为高楠乡。
1958年9月,高楠乡改为高楠公社。
1984年10月,高楠公社改为高楠乡。
2014年,高楠乡撤乡设镇,改为高楠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