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童家溪镇境域成立童家溪联保办公处,隶属四川省巴县政府管辖。
民国三十年(1941年),改童家溪联保办公处为同兴乡公所。
1950年12月,成立巴县第四区同兴乡公所。
1951年2月22日,划归北碚行政管理处管辖,改称北碚行政管理处同兴乡公所:11月,改称北碚市同兴乡公所;同年12月,划入北碚市第六区(蔡家场)管辖。
1953年3月,北碚市改为重庆市第六区;同年6月,成立重庆市第六区同兴乡。
1955年10月,属重庆市北碚区。
1958年8月,划归沙坪坝区;同年9月,同兴乡与井口乡合并成立井口公社。
1962年6月,井口公社析置同兴公社。
1963年6月,划回北碚区管辖。
1966年9月,更名红卫公社。
1973年1月,红卫公社复名同兴公社。
1984年1月,改为同兴乡;同年12月,同兴乡更名童家溪乡。
1986年11月20日,由童家溪乡改为童家溪镇。